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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676节

    量有点大?这年头买黄金的谁量不大啊。

    不过兰瑞琪还是回道:“亲,都没有问题的呢。”

    “都没问题是吧?我要大概四百多万的,这是截图,那我就下单了。”

    第一眼,兰瑞琪觉得自己好像看错了,四百多……万?

    虽然说做黄金生意的大品牌,人家一年的销售额可能会是多少个小目标,但是吧,这种超大型的订单,同样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兰瑞琪感觉对方应该是骗子,并不想理会,结果一下子,后台跳出了订单。

    仔细揉了揉眼睛,雾草,还真是四百多万的单子!

    要说旗舰店活动期间每天的销售额都是一个恐怖数字,但是这种大单也不是随便能见到的。

    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整个公司都知道,有个大老给自己的公司办年会,专门买了四百多万的黄金首饰……

    从戒指到手链,手镯,以及一些黄金摆件等等应有尽有,在保证了每人都有礼物的情况下,专门买了一些比较贵的。

    这是给中奖排在前面那些人准备的。

    兰瑞琪被各种表扬,然而她还是有点晕,这些有钱人是真的不拿钱当钱啊!

    周毅却不管这些,反正已经下单了,收货地址是腾达公司,收货联系人就是全龙天。

    下单后又给全龙天去了电话,告诉对方已经下单了,注意收货。

    至于说产品拆封后不能退货的问题,这个不担心,退一赔三,到时候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不退,我只需要赔三就行……

    京州,办公室里的全龙天放下电话,他想说什么,但是又说不出来。

    旁边的贺玲开口道:“咋回事啊全总,周总说啥了,是不是我们定的价有点高了,可是公司现在几次扩张,员工数量确实不少,没办法……”

    说到这里贺玲的话被打断,全龙天眼神莫名道:“周总说,说他已经下单了,还说我们做的规划依旧有点少……”

    贺玲:“???”

    “好了,周总填的收货联系人是我,货到了到时候我们要仔细检查,绝对不能纰漏!”

    周毅的事都搞定了,接下来就是方大状的活儿。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周欣然也带着律所的一堆律师和实习生来到了林城,开始了证据收集工作。

    腾达这边收到了货物,全龙天带着公司里一群激动的员工们将货物搬到了公司的保险库房中,并开始统计。

    周总没说要保密,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周围的其他公司都知道了这件事。

    腾达的那个周总,自掏腰包花了几百万给公司员工买东西作为年会礼物。

    然后,其他公司的员工们看腾达的眼神都不对了!

    自然而然的,这个事就出现在了网上。

    “号外号外,我们周总又搞了一波大的,他给公司买了几百万的礼物,自掏腰包,而且都是黄金,我就想问问,还有哪个老板能做到这一点的?”

    这条消息是被菩萨兄发到网上的,经历了当初的网暴事件后,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他就是腾达员工。

    于是,这条消息被顶上了热搜。

    “踏马的,几百万的黄金当礼品?这是什么神仙年会啊,我们公司的年会踏马的就是吃个饭,还非得让表演节目,踏马的我好羡慕啊!”

    “我也好羡慕啊,我真的好想把我的老板打一顿,问问他为什么就不能买礼物,我酸的眼睛都红了……”

    “这就是别人家的公司吗?所以腾达现在还招不招人了?”

    很多公司的员工都在那里表达着自己的羡慕之情,甚至一些大厂员工都开始酸了。

    因为在今年,一些大厂都裁员了不少,而且他们的收入高没错,但是累啊。

    结果腾达这批人呢,一应节假日俱全,必须得双休不说,这每年都整这么多福利,而且还都是老板自掏腰包!

    阿福这边自然早就知道了消息,借着这个热度又开始宣传,腾达这次年会购买的产品,都是他们的。

    这就是为什么要宣传,就是要让你认定,我这边是正常消费,不存在什么“知假买假”的行为。

    于是,生意更好了,热度更高了,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因为阿毅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以前做过不少这样的事。

    不年不节的搞个团建都能让公司的员工们都去旅游,所有的开支公司全包,这样的一个人,花几百万买黄金产品当年会礼物,那真的是太正常了。

    而其他老板,这会儿只有一个想法,狗东西,我们踏马话都不敢说了,你现在居然还这么搞!

    尤其是腾达附近的那些公司老板,真的要不是房租没到期,高低都得搬走,腾达附近这日子根本没法过。

    就在这样的热闹中,正在林城的方大状终于将证据收集的差不多了。

    “所以方大状,这些证据就已经没问题了是吗?那我们现在就去深市那边的法院起诉吗?”周毅问道。

    方大状笑了笑道:“不不不,不着急起诉的,咱们先去深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对于价格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肯定是要进行调查,然后做出处罚的,他们这段时间卖了多少货,销售额有多大,你就可以想象一下这次的处罚力度有多大了。”

    “然后呢,我们可以和市场监管申请,要求协调对方退一赔三,对方肯定不会同意,到时候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起诉了。”

    说着话,方大状背着手走到了窗前,看着窗外街道上的行人,脸上有种说不出来的表情。

    “上千万的赔偿,应该会刷新一个记录吧,虽然我个人认为法院应该不会真的按照退一赔三来判,但是,就算是酌情判决,这个赔偿数字也肯定会让对方感到疼。”

    方大状的脑子很清楚,虽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是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但会不会真的支持退一赔三,那不好说。

    最经典的就是当年那起轰动全国的宾利退一赔三案件,一审判决退一赔三,是要赔一千六百多万!

    结果历经一审二审,最高法再审,最后的结果是,酌情赔偿十一万。

    而那个车主单单诉讼费都花了这个钱的两倍还多,更不用说其他与费用了……

    所以,在这个案子里,方大状也不认为法院会支持退一赔三,而且对方肯定会把官司打到底的。

    那就打到底吧,方大状还是有这个自信的,不用赔三,赔二也够了,至于退款,不需要退款。

    周欣然带领的律师团队还在进行着证据的固定和整理,虽然这次网上骂人的并没有那么多,但是该准备的都得准备。

    时间来到了一月二十三日,距离过年还有两周的时间。

    周毅和方大状准备今天去深市,为什么要今天去,因为一月二十四日是个好日子。

    看日历就能知道,那天宜投诉。

    周毅的计划就是,举报完了之后,便从深市赶紧回来,去公司开年会,把礼物都给下发了。

    很完美!

    大概几个小时后,两人到了深市,这里周毅并不陌生,当初收集证据和方大状全国跑的时候来过一次。

    入住了订好的酒店,放好姓李之后,周毅便直奔阿福互联网传媒公司所在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方大状则是去找老友聚餐了,用他的话说,举报这种活儿还是周毅比较适合。

    深市田区市场监管部门还是那么的繁忙。

    负责投诉调查方面的工作人员忙的不可开交,商业发达,自然而然纠纷就多了。

    而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这些企业的干爹,要管的事也多。

    结果大家正在忙着处理网上的各种投诉之时,便看到办公室门口,一个靓仔背着包走了进来。

    靓仔看到忙碌的大家伙,随即笑得露出了白牙:“大家好啊,我来投诉一下。”

    投诉……一下?

    工作人员小崔犹豫了一下道:“这位同志,其实有什么事都可以网上投诉的,我们一样都会处理。”

    然而,面前的年轻人再次笑道:“我这个事,金额稍微有点大,要不你们先看看?”

    第524章 就是这么大!

    金额很大?

    小崔看了看面前的年轻人,着重看了看对方身后背的包,他倒是没什么感觉。

    虽然现在都是在网上投诉,但是呢,人家来现场投诉也肯定是要接待的,只是说,网上会节省大家的时间。

    当然,要是光明区执法机关那些工作人员在这里,肯定会和小崔说一声,小伙子,你看到他身后那个包没,你再看看我们的头发.....

    「那行吧同志,你想投诉什么啊?」小崔开口道。

    他倒也没想太多,个人来市监投诉的一般都是不大的纠纷。

    然后,在场的几个工作人员便看到,那个靓仔将身后的背包砰的一声放在了桌上。

    也就是这边消保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的办公桌质量好,不信你换成隔壁的法规科看看,那早就碎了好吗。

    小崔咽了口唾沫,还没等说话呢,便听到面前的靓仔开口了。

    「我要投诉一下咱们深市的那个阿福公司,他们搞价格欺诈!」

    说着话周毅将背包打开,开始掏材料,嘴里一边还说道:「您看看,就这,他们宣传说有六折的折扣,但是呢,通过对比他们促销活动前七日内的最低交易价格便可以发现,其根本没有到这么大的折扣!」

    小崔将材料接过来开始看,一边看一边有点好奇,因为这些材料证据准备的极其翔实,投诉的说明也非常充分。

    甚至到了一种他们想挑毛病都挑不出来的地步。

    只是,小崔准备问一下,你这也没说金额有多大啊。

    却看到对面的周毅又掏出了一份材料:「您看这里,这是我的购买记录,我买了大概四百多万的东西....「

    噗!后面一个同事把嘴里的茶喷了出来,脸上带着懵逼道:"小兄弟,你说你买了多少?」

    「四百多万?你这叫金额有点大?」

    开什么国际玩笑呢,公对公的交易里,四百多万还真的不算什么,一次采购数额都会大的离谱。

    但是在个人购买中,四百多万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不用想其他的,如果存在欺诈,退一赔三,这就会到一个令人瞠目的数字!

    其他几个同事也顾不上再看网上的投诉了,这样大的交易规模,必须得进行充分的认定,而且可以说,他们市监这边的认定极其重要!

    这就是方大状的想法,看你市场监管认不认为这是欺诈,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有着明确规定,只要存在欺诈,就应当适用。

    注意这里是应当而不是可以,这俩词在法律上的概念完全不同。

    虽然说有时候会出现行政部门的认定和法院判决不同的情况,但不管如何,方大状都觉得优势在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