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文学 - 玄幻小说 - 他们什么时候要离婚在线阅读 - 第三章 签约

第三章 签约

    「来我的工作室吧!」

    听到许知恆的话,裴任海惊讶得睁大眼睛:「可是我已经签约豪记了啊?」

    许知恆却很冷静地告诉他:「解约,我的团队会帮你处理好的。」

    很快,裴任海就带着许知恆的法务团队走进豪记。

    「这才几天?怎么就要解约了?」

    裴任海只是回了抱歉,没有过多解释。

    闻总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不会是为了许知恆吧?」

    裴任海沉默,没有说话。

    闻总不想就这么放他走,但是许知恆的团队还在这里他也不好说什么。

    结果当然是顺利解约了。

    而闻总实在是气得发抖,这下没了许知恆,好不容易来了裴任海,结果没几天就跟人跑了。

    他拨出了电话:「小叶,许知恆跟裴任海的事...你知道你要做什么的吧?」

    [许知恆工作室:欢迎@裴任海]

    [裴任海v:谢谢~很高兴能被@许知恆工作室签下]

    裴任海签约的事又又又上了热搜...

    微博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双影帝领证’‘知海cp结婚’‘许知恆工作室’‘裴任海签约许知恆工作室’‘裴任海签约豪记不到5天即解约’。

    光是这对夫夫,热门关键字都佔了前五,甚至都有人怀疑这些是买来炒作的了。

    客服人员真的要被活活气死了,才短短一个礼拜,就被许知恆跟裴任海闹得瘫痪三次了,这次已经第四次了。

    宇宙最帅男神群(4)...

    -昌昌世界无敌帅:许影帝,约一下嫂子见面吧!

    -花花世界真美丽:我同意!!!

    -最强雷达: 1

    -许知恆:不约

    -昌昌世界无敌帅:我不管!快约!

    -许知恆:滚

    -昌昌世界无敌帅:许知恆你太坏了!

    -许知恆:怎么?不爽啊?

    -昌昌世界无敌帅:不...不敢啊!影帝,就约一而已啊!我们想见见本人@花花世界真美丽@最强雷达你们说是不是?

    -最强雷达:是

    -花花世界真美丽:是

    ...

    许知恆放下手机,走到裴任海房间:「我有朋友想见你,要去吗?」

    裴任海抬起头询问了地点。

    「蓝烟,我朋友开的酒吧,去吗?」

    裴任海迟疑了一下,又觉得他现在的身分是许知恆的丈夫,应该是一起去会比较好,他才点头答应。

    才刚走进’蓝烟’,就闻到浓浓的酒味,裴任海开始感觉到一阵噁心,难受到他很想直接夺门而去,不过为了给许知恆面子,他只能强制自己必须冷静。

    许知恆带着裴任海走进包厢,里面一阵欢呼:「嫂子好!」

    裴任海笑着回应。

    许知恆一个一个向裴任海介绍:「最前头的这个叫周明昌,那个带着眼镜的叫雷文达,最矮的那个叫陈霄华。」

    马上就一道喝斥:「你说谁最矮呢!」

    「你难道不矮吗?」

    「行了!行了!矮也不会怎么样,小而珍贵嘛!」裴任海看着这两人斗嘴,忍不住出面缓颊,也没反应出来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

    「噗—」许知恆忍不住笑出来。

    陈霄华幽幽的反驳:「我哪里小了...?」

    裴任海这才反应出来他说了什么,他有些尷尬地想要解释:「我...我不是...」

    突然被一道声音打断:「行了!别闹小海了。」

    嗯?小...小海?

    裴任海还没出声,就有人开始起鬨了:「喔~小海~」

    「好了好了,你们别闹了,小海他脸皮薄。」

    许知恆邀请裴任海一起喝酒,裴任海摇头回答:「我酒精过敏。」

    「行吧!那我给你点个果汁。」

    裴任海忍着不舒服,独自坐在角落看着这群人打闹。

    周明昌看见裴任海一个人,便凑了过去:「嫂子!〞!我能跟你合照吗?」

    裴任海也不好拒绝,只能点头答应。

    喝酒聊天的那群人看见周明昌在跟裴任海拍照,一个接着一个跑过去。

    「我也要拍!」

    唯有还站在原地的许知恆,他看到了裴任海极为不明显的皱了眉头,可能是有点不舒服,正要上前关心,裴任海跟所有人照完,直接推开所有人,衝出了包厢。

    许知恆看了眼愣住的几个人,就往门口走:「我去看看。」

    裴任海实在忍到极限了,周明昌那群人身上全是酒味,直接靠在身上,让他变得更噁心。

    他跌跌撞撞地跑进厕所,对着马桶吐了出来,但因为刚刚没怎么吃东西,所以吐出来的几乎都是胃酸,这种感觉太难受了。

    许知恆跟着他走到厕所,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他蹲在裴任海旁边帮他顺着背。

    裴任海瘫坐在地上,身体靠在许知恆怀里,直到感觉好一点了才站起身。

    许知恆皱着眉头问他:「需要去医院吗?」

    裴任海只是摇头,没有回答。

    「回家了。」许知恆拉起裴任海的手。